藝術總監:吳祖強
藝術顧問:周廣仁
第6屆中國國際鋼琴比賽(廈門)組委會
地址:中國廈門市體育路95號
(廈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重大藝術活動辦公室)
郵編:361012
電話:0592-2025125/2020127
傳真:0592-2025200
郵箱:whjhdb@xm.gov.cn
網址:www.cipc.fj.cn
第六屆中國國際鋼琴比賽(廈門)評委會評委會主席
鮑蕙蕎(中國)
鋼琴演奏家,教授
評委(按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阿里·瓦迪(以色列)
魯賓斯坦國際大師鋼琴比賽評委主席
阿基里斯·戴耶·比涅(意大利)
鋼琴演奏家
韓東一(美國)
第七屆首爾國際鋼琴比賽評委主席
約翰·奧康納(愛爾蘭)
都柏林國際鋼琴比賽評委主席
雅克·魯維耶(法國)
鋼琴演奏家,教授
華金·薩利亞諾(西班牙)
伊圖比國際鋼琴比賽藝術總監
李名強(中國香港)
鋼琴演奏家,教授
李其芳(中國)
中央音樂學院鋼琴系教授
中村紘子(日本)
濱松國際鋼琴比賽藝術顧問
菲利普·詹金斯(英國)
倫敦市政廳音樂及戲劇學院鋼琴教授
盛一奇(中國)
上海音樂學院鋼琴系教授
陶馬什·懷斯瑪斯(法國)
羅馬國際音樂比賽、艾拉·菲利普鋼琴協奏曲國際比賽評委主席
秘書長
朱賢杰 《鋼琴藝術》副主編
電子郵箱:jayzhu43@hotmail.com
秘書
盛韻
電子郵箱:shengyun420@gmail.com
總則:
本屆比賽將于2013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在中國廈門舉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廈門市人民政府承辦,比賽組委會主持全部賽事。比賽評審委員會由國際知名音樂家組成。評委將認真、公正地為每位選手打分。評審委員會對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后決定。
參賽者不限國籍,凡年齡在17—32歲之間(1981年11月16日—1996年11月16日出生)的選手,均可報名參加。比賽共分三輪進行。進入半決賽人數不超過12人,進入決賽人數不超過6人。比賽組委會全權負責組織比賽期間的錄音、錄像、電視轉播、網絡傳播、獲獎選手音樂會以及其它相關活動。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權屬于比賽組委會,不向選手另付報酬。比賽獲獎選手將有機會參加由比賽組委會提供的至少3場音樂會(合同另簽)。
一、報名及參賽有關事項:
1. 填寫報名表(報名表附后,可從比賽官方網站上下載),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13年7月1日前,以郵遞(郵戳日期為準)或送交方式向比賽組委會報名。隨同報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 近期半身照片3張(4×5cm),黑白演出照片2張(8×10cm,適合印刷用)。
* 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 本人簡歷和接受專業教育的畢業證書(影印件)或在學證明書(影印件)及一位音樂家的推薦函。無專業學歷者,需提交兩位音樂家的推薦函。
* 由本人簽字及一位音樂家簽名證明屬實的近期演奏的錄像DVD或錄像帶一盒(需同一機位未經剪輯)。曲目要求如下:
⑴ 技巧性練習曲兩首,其中一首為肖邦練習曲
⑵ 巴赫:《十二平均律鋼琴》前奏曲與賦格一套
⑶ 古典奏鳴曲第一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⑷ 自選樂曲一首(10分鐘左右)
(注)選送DVD或者錄像中的曲目,可與比賽曲目相同。
請將報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第六屆中國國際鋼琴比賽組委會
中國廈門市體育路95號
郵編:361012
附:報名表格填寫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齊全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材料不予退還,選手應自行備份所寄申請材料。比賽組委會為選手材料保密,并有權要求選手補充材料。
2. 比賽組委會組織專家根據報名材料進行預選,以確定報名者的參賽資格,并將結果于2013年8月15日前以傳真、郵遞或者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者。報名者接到比賽組委會確認參賽資格的通知后,應于2013年9月15日前(以匯款日期為準),電匯或郵匯60美元(居住在大陸的中國公民按外匯比價付人民幣)的報名費至:
人民幣匯款帳戶:
開戶銀行:中國廈門市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
賬號:8331 0201 1100 7086
戶名:廈門市文化局重大藝術活動辦公室
美元匯款帳戶:
開戶銀行: Bank of China Xiamen Branch
帳號: 8400 0850 0408 0960 14
戶名: xia men shi wen hua ju
zhong da yi shu huo dong ban gong shi
銀行代碼: BKCHCNBJ73A
3. 比賽組委會收到報名費后,將于20天內通知參賽者,確認其參賽資格。
4. 參賽者本人應于2013年11月14-15日抵中國廈門在比賽組委會指定地點報到。
5. 參賽者出場順序在11月15日下午由抽簽方式決定,抽出的順序貫穿整個賽程。參賽者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比賽場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6. 比賽一律背譜演奏。演奏曲目的順序和樂曲中的反復由選手自行決定。
7. 參賽者的曲目如有更改,必須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比賽組委會申報。比賽期間不得臨時更改曲目。
8. 對參賽者的旅費及食宿規定如下:
* 凡被確認參賽資格的,來自歐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地區的選手可得到比賽組委會700美元的旅費補貼;來自亞洲各國及中國臺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選手可得到300美元的旅費補貼;
* 參賽選手在比賽前兩天(2013年11月14日)起至比賽結束(2013年11月26日)的食宿費按下列規定由比賽組委會負擔:
參加初賽者:至初賽結束翌日上午
參加復賽者:至復賽結束后翌日上午
參加決賽者:至頒獎典禮結束翌日上午
* 參賽選手陪同者的旅費、食宿及交通費等一律自理,比賽期間的食宿可委托比賽組委會代為安排,但僅限于比賽組委會指定的飯店或旅館。
二、設獎名次及獎金數額:
第一名: 30,000美元
第二名: 20,000美元
第三名: 10,000美元
第四名: 8,000美元
第五名: 6,000美元
第六名: 5,000美元
三、比賽曲目:
比賽曲目
初賽:由選手自選25-30分鐘的鋼琴獨奏曲目。
半決賽:進入本輪的選手必須演奏55-60分鐘的鋼琴獨奏會。曲目自選,但不得與初賽的演奏曲目相同。
在前二輪比賽(初賽,半決賽)的曲目中,必須包括下列作曲家(海頓、莫扎特、貝多芬或舒伯特)的一首完整奏鳴曲。可由選手自行決定放在哪一輪演奏。
決賽:進入決賽的選手必須與樂隊合作演奏兩首協奏曲:
1,一首莫扎特鋼琴協奏曲,選自:
降E大調第9鋼琴協奏曲 K 271
D小調第20鋼琴協奏曲 K 466
C大調第21鋼琴協奏曲 K467
C小調第24鋼琴協奏曲 K 491
D大調第26鋼琴協奏曲 K537
降B大調第27鋼琴協奏曲 K 595
2, 一首鋼琴協奏曲,選自下列作品:
貝多芬 C小調第三鋼琴協奏曲 op.37
G大調第四鋼琴協奏曲 op.58
降E大調第五鋼琴協奏曲 op.73
肖邦 E小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op.11
F小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21
舒曼 A小調鋼琴協奏曲 op.54
李斯特 降E大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勃拉姆斯 D小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op.15
降B大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83
柴可夫斯基 降B小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op.23
拉赫瑪尼諾夫 C小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18
D小調第三鋼琴協奏曲 op.30
帕格尼尼主題狂想曲 op.43
普羅科菲耶夫 G小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16
C大調第三鋼琴協奏曲 op.26
重要日期:
2013年7月1日 申請截止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2013年8月15日 通知預選結果
2013年9月15日 支付報名費截止日(以匯款日期為準)
2013年9月30日 曲目更改截止日
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 在組委會指定地點報到
2013年11月15日下午 抽簽
2013年11月16日 比賽開始
2013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 初賽
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 半決賽
2013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 決賽選手與樂隊排練
2013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 決賽
2013年11月26日 頒獎儀式暨獲獎者音樂會,閉幕式
四、本章程由第六屆中國國際鋼琴比賽(廈門)組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