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國樂器協會鋼琴調律師分會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了鋼琴調律師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工作,鋼琴調律師隊伍平穩發展。
據中國樂器協會鋼琴調律師分會介紹,2011年我國鋼琴社會保有量為500萬架,鋼琴調律師近萬人。從2002年實行國家職業技能考核制度以來,截止2011年共有3954名鋼琴調律師取得各級職業資格證書,其中取得初級技能證書1196人、中級技能證書1237人、高級技能證書1266人、技師證書151人、高級技師證書104人。
2011年又有557名鋼琴調律師取得各個級別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比上年增長41.73%,取得高級技師證書8人,技師證書17人,高級技能證書141人,中級技級證書212人,初級技能證書179人。其中,男性381人,占68.4%,女性176人,占31.59%。在北京鑒定站獲得證書的有257人(含北京聯大特教學院、北京盲人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10人),廣州鑒定站106人,上海鑒定所93人,在南京藝術學院流行音樂學院獲得證書的有33人,長春大學音樂學院25人,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藝術系43人。
按地區劃分,共有27個省市的鋼琴調律師參加了各級調律師培訓考核,另外有5名調律師來自香港地區。其中:河南?。?7人)、江蘇?。?0人)、廣東省(50人)、北京市(46人)、山東?。?7名)、河北?。?0人)取得鋼琴調律師各級資格證書的人數較多。
按年齡段劃分,2011年取得得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鋼琴調律師平均年齡為26.5歲,年齡最小的18歲,最大的59歲。取得初級技能證書的平均年齡25.74歲,中級技能證書的平均年齡23.88歲,高級技能證書的平均年齡28.19歲,技師證書的平均年齡37.64歲,高級技師證書的平均年齡55歲。
2011年鋼琴調律師國家職業資格考核工作呈現以下特點:
1. 鋼琴調律師資格考核標準,特別是實操技術考核的難度不斷加大,各級別間考核標準的難易程度拉開距離,鋼琴調律師資格考核鑒定程序逐步規范。
2. 鋼琴調律師自身對是否擁有資格證書看得越來越重,并且開始重視自身素質的提高。2011年除考核取證人數總量有所增加以外,報考高級技能、技師、高級技師的調律師數量比過去有所增加,考生大多來自于琴行和音樂院校,調律師隊伍越來越年輕化,擁有高級技能以上的調律師越來越多。
3. 擁有鋼琴的家庭不僅增強了定期對鋼琴進行維護保養的意識,同時對聘請的鋼琴調律師是否持證上崗看得越來越重要,對調律師的級別要求也在增多,沒有資格證書的調律師越來越不被接受。
4.各種類型的鋼琴調律技術講座在社會上不斷舉行。據了解,2011年在長春和上海都舉辦了鋼琴調律技術講座。10月份的上海國際展覽會期間,上海樂器行業協會邀請了美籍華人黃智煒(美國鋼琴調律師協會注冊鋼琴技師,擁有最高技術證書)作了兩節講座,一節是不用記住拍頻數字的鋼琴調律法,另一節是音色處理和音樂會準備工作課程。2011年吉林省鋼琴調律師協會先后組織了八次專業技術講座,邀請到國內外鋼琴調律師專家進行講課,開闊了吉林省鋼琴調律師協會會員視野。12月11日,在慶祝協會成立二周年的會議上,舉辦了由費文會長講授的有關三角鋼琴調整的專題講座以及由王文琦教授詳細解讀美國鋼琴調律師有關鋼琴基準音組分律的步驟,并現場示范分律全過程,受到大家一致好評。
盲人調律師也是鋼琴調律師隊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北京盲人職業學校高級教師李任煒介紹:目前,我國受過專業培訓的盲人調律師大約有200余人,大多是全盲或者視力低下者,大部分是在接受北京盲校和北京聯大特教學院的鋼琴調律專業培訓后走上工作崗位的,也有少部分是在上海、廣州經過短期培訓走上崗位的。1991年,北京盲校開辦了第一期盲人調律師學員班,盲人調律師逐漸被社會認可,他們不僅承擔了一些家庭鋼琴的維修任務,同時也開始從事音樂會演奏用鋼琴維修。北京奧運會期間,盲人調律師還曾為郞朗的演奏用琴進行過保養,受到郞朗的肯定。20年來,盲人調律師不僅從事鋼琴調音的工作,同時通過經驗積累,摸索和創造出一套完整的盲人從事鋼琴調整的技術規范,打破了盲人只能調音,不能整理的傳統說法。健全人從事鋼琴調整是用眼睛來測量,而盲人進行鋼琴調整是用觸覺來進行測量,為此我們創造了一系列特殊的手段和工具,以保證我們進行鋼琴調整時的精準度,經過反復實驗,我們取得了成功,現在我們可以自豪的說,除了補漆以外,沒有盲人鋼琴調律的禁區。盲人調律師一旦上門服務,多以優質的服務和熟練的技術,被客戶要求長期負責鋼琴的維護保養,有的盲人調律師還被聘到北京有名的鋼琴城擔任調音師,這些盲人調律師每月可以調整數十臺琴,月工資能達到4000~5000元,與正常人的工資不相上下。
2011年鋼琴調律師培訓考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面對快速發展的鋼琴調律市場,還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有些問題急待改進:
1、三個鑒定站目前實行的理論與實操評分標準還存有差異,急待統一標準。
尤其是在實操評分中各評委掌握尺度寬嚴不一。
2、調律師報考級別存在不實成份,填報調律年限有多報、高報現象,難于
監督和控制。
3、各地勞動人事部門忙于設置鋼琴調律鑒定點,鋼琴調律師培訓考核工作
存在走形式、準不統一、過多過濫的問題。
4、《中國樂器》雜志鋼琴調律師欄目有萎縮跡象,希望整頓充實加強。應
當讓鋼琴調律師擁有一塊自己的陣地,把這一欄目切實辦好。
5、現在會調三角鋼琴的調律師很少,高級技師的數量也不多,應盡快開辦
鋼琴調律高級班,加強對技師和高級技師的培訓考核工作。
6、目前社會上有兩個調律師組織,希望加強兩個組織間的協調和統一,最
好形成一個整體組織,讓中國的鋼琴調律事業真正從大向強發展。
2011年7月8日中國樂器協會鋼琴調律師分會在杭州召開工作會議,中國樂器協會副理事長齊建平,鋼琴調律師分會會長馮高昆,副會長陳惠慶、陳重生、王文琦、劉為明,秘書長王耀中,鋼琴調律師資考委成員程柏青、林建忠、秦敏靜、李陸霈,中國樂器協會副秘書長,福州和聲鋼琴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蘇東以及河南省鋼琴調律師學會秘書長閻威、安徽省鋼琴調律師協會秘書長王琦以及中國樂器協會綜合業務部副主任郭宇寧出席會議。
會上,齊建平副理事長介紹了一年多來全國鋼琴調律師國家職業資格考核鑒定的情況,她在講話中重點提出了對分會工作的希望和一些急需探討解決的具體問題,她希望分會能更好地發揮組織作用,根據形勢發展需求,盡快開展鋼琴調律師國家職業標準的修訂工作,完成考評員培訓換證工作,加強對各培訓點的師資培訓和任職資格評審,希望各鑒定站的技術考核標準統一,工作更規范。
調律師分會會長馮高昆重點提出了調律師分會在十二五期間的工作設想:
1、鋼琴調律師分會要以促進中國鋼琴制造業的發展為己任,加強與鋼琴企業、琴行和培訓學校的互動聯系,以其為依托帶動中國鋼琴生產與銷售、售后服務工作質量的提升。
2、鋼琴調律師分會應以提升鋼琴技師、調律師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為宗旨,為中國鋼琴企業、商業和學校的人力資源開發及售后服務提供社會化、標準化的技術人才保障。
3、鋼琴調律師分會要以培養隊伍,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工作主要內容,利用鋼琴調律職業技能競賽,推出更多的行業技術能手,舉辦售后服務優秀企業及群眾滿意的售后服務優秀個人的評比活動,從而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行業的知名度,完善調律行業自律及各項措施。
4、鋼琴調律師分會要與鋼琴演藝教育界互動發展,通過與鋼琴教育的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鋼琴知識科普活動。為拉動鋼琴消費市場,擴大鋼琴調律人員的就業服務面做出貢獻。
5、鋼琴調律師分會要在樂器協會的領導下,積極做好2013年在中國召開的第18屆國際鋼琴技師及調律師年會的籌備和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