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認為音準就是音的標準。也有的解釋成音準是音的準確程度。后一種解釋在樂器的生產中應用得比較廣泛。
按照國際標準規定:鋼琴的小字一組a(a1)的振動頻率為440赫茲(a1=440Hz)。鋼琴全音域的88個弦組中,各有自己的頻率(音準),通常不能變更。影響音準的主要因素是:弦的質量、弦的張力及弦的直徑、長度等。在這些主要因素中,弦的直徑、長度等一經確定下來,就不再改變,唯有弦的張力與弦架、音板、弦軸等的工作性能發生著密切的聯系,這對于保證鋼琴的音準起到一定作用。
鋼琴與提琴、六弦琴類的弦樂器不同,這些弦樂器在使用的時候,需要臨時張緊琴弦來調音,用完以后要把琴弦組重新松弛下來。鋼琴的音準一經調好,就不再有意識地松退,而是力求得到較好的穩定。保持鋼琴較長時期內音準穩定不變,就是鋼琴音準穩定的含義。按照不同音名調好音(定好頻率)的每根鋼琴弦,所受到的張力在70--140公斤之間,能夠使琴弦在這樣張力的條件下工作而張力保持長期不變,是鋼琴音準穩定不變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