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是黃巖人,今年夏天她應聘到路橋佳藝琴行擔任鋼琴老師,后來雙方無法就工作方式達成一致,小陳離開了琴行,但是琴行還拖欠了小陳從全職轉為兼職之后的工資,小陳和家人多次要求琴行支付剩下的工資,可是都沒有結果。
小陳:做了兩個多月的時候,因為我覺得每天來回跑就不方便,你知道嗎?然后我就跟他講,我說,我可以做兼職,因為我也怕就是說我馬上走的話,我手下的學生就沒人帶,你知道嗎?然后我就說你要不等到你們找了老師之后,然后再把我的學生都轉走,也都可以的。
之后,小陳就在琴行做起了兼職,但是琴行對小陳提出一個要求,就是不能在其他琴行做兼職,這個要求小陳無法接受,于是她離開了琴行。
小陳:他就說,我要是他這邊做兼職的話,就不能在其他琴行做兼職,但是其他琴行都沒有這些規定的,然后后來我就說,那不能做,那算了,我學生轉走也行,那你要把兼職的錢給我,然后他就不給。
小陳說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雙方約定如果自己提前解除合同,要自行支付培訓費用,現在老板已經扣了自己2604塊錢,剩下的兼職工資老板沒有道理不給。
小陳:現在欠我是2473塊錢,這是兼職之后的錢,全職的錢他是給了,然后因為全職的錢里面也包括,他什么培訓的費用,培訓其實也就三四天的事情,三四天的事情,然后大概扣了我將近一個月的工資,是這樣子。
為了拿到剩下的工資,小陳和琴行多次協商,最后琴行要求小陳不能在路橋設立教學點,否則要支付一萬元違約金。對于琴行的這種要求,小陳覺得很滑稽。
小陳:他說我做全職一開始的時候,學生來了就跑了,學生來了就跑了,他意思就是說,我損失了他很多的學生,對不對,那他既然就是覺得我教的不好,他干嘛還要擔心就是說我在路橋其他地方教呢,對不對,我反正在路橋其他地方教的話,他們的學生來了我還是把他們的學生給帶跑了,對他不是更好嗎?對不對,他干嘛還要設這個要求。
無奈之下,小陳找過勞保局,希望通過他們解決糾紛,但依然沒有效果。事情遲遲沒有解決,雙方在又一次的交涉中發生沖突。
小陳:你說他調解又不來調解,工資又不付我對不對,然后到了那邊之后,后來那個前臺就打電話給老板了,說我們就是說,肯定影響到他做生意了對不對,然后老板就拿了一根鐵棍,鐵棍我這里有拍,然后拿了一根鐵棍過來,然后就已經開始打我們,你知道嗎?那我們肯定也要反抗對不對,那期間就砸了什么,花瓶有砸了,然后就塑料凳有幾張摔了。
聽完小陳的說法,記者和隨行律師陪同小陳一家人來到佳藝琴行,工作人員聯系了琴行老板陳先生,不一會兒陳先生回到琴行,他把記者一行人帶到二樓,一開口就抱怨小陳不守約。
陳先生琴行老板:七月份,她到我這里的時候,她來應聘鋼琴老師,那么我跟她講,我說我這里是要全職老師,不要兼職的,因為兼職老師已經很多了,再找兼職我說我不要的,要全職的,她說可以。
對于老板所說小陳先違約,大民隨行律師李俊偉認為,綜合雙方的說法以及合同內容,小陳在試用期提出由全職轉兼職,不能算違約。
大民隨行律師浙江海貿律師事務所李俊偉:你們合同上是約定了第一條是要她做全職,但是你這個第五條上,是要給她三個月的試用期合格之后你才給她買保險,也就是說你現在的三個月是沒有給她買保險,
老板:對,嗯。
大民隨行律師浙江海貿律師事務所李俊偉:是吧,那么關于你說的剛才那個解釋的話,就是說三個月合格,那你們為什么要在合同上約定一個試用期呢,
老板:我就是我這個字眼上因為沒有請過律師的,就是我們當初怎么講,就怎么去寫的,就是我就卡在這個地方,我沒有請律師,當時請律師也好了。
我覺得你,等一下,因為你剛才也說過,你們在保險問題上應該也是吃過虧的,對吧?
老板:對。
大民隨行律師浙江海貿律師事務所李俊偉:我覺得你對這個問題應該還是比較有深刻的理解的,應該是,并不會因為這幾個字眼你就模糊掉了你自己當初簽訂合同的意圖,你對給予她三個月的試用期,我覺得你應該在當時在給她簽合同的時候,關于這方面是有這方面的約定的,那么她三個月之后的話,那么由她自己來進行選擇,那么她如果覺得她工作達不到,不想參加這個全職的話,她自己做一個決定。
琴行老板陳先生表示,他在小陳上班后,特意帶小陳去重慶培訓。
陳先生:因為她從黃巖到這里來,剛剛畢業,教學經驗,也沒有多少教學經驗,我們學校要統一一個教學法,把她派去培訓,如果萬一要就是說你后悔了,不干了,那么我這個一切的費用,是由她自己來負責的,你看、這里寫上是,如果你不做兩年的話,派去的學習費和其他開支都由乙方去負責。
陳先生說,他和小陳去培訓的地方是業內相當有名氣的周菲新理念鋼琴教育,為此他交了九萬加盟費和三萬管理費。
陳先生:等于說九萬塊加盟費,九萬塊加盟費,三萬塊,三萬塊是管理費,這個管理費他就是說,我們老師派到周菲去學習,他不收錢,三萬塊的錢已經付好付了,這叫做管理費,無非就是培訓費,我和她兩個人去,我和她一個人去,兩個人去,三萬塊,如果這樣子的話,一個人負擔一萬五千塊錢。
對于小陳接受培訓后走人的做法,陳先生覺得小陳沒有職業道德。
陳先生:她現在說,我五歲開始學琴,我不需要培訓,你聽我講完,你聽我講完啊,既然你黃巖人,為什么黃巖有很多琴行,有十幾家琴行,你為什么不在黃巖立足呢?你黃巖人,為什么不在黃巖立足呢?那么我知道,我告訴你,去過好多琴行做過,立足不牢,是不是?等下她會解釋的,立足不牢因為什么,教學經驗沒有,剛剛畢業的人,教學經驗沒有,經過我們給她培訓了以后,她現在我們學生,我們的學生交給她帶,她才能夠慢慢做起來,已經會做了,已經會做了她就跑,跑到別的琴行去教,你說這個職業道德,職業道德。
對于琴行老板懷疑自己的專業素質,小陳表示,自己從小就學習鋼琴,經過系統的學習和訓練,并非老板所說的那樣。
小陳:他比方說他培訓了我,還有就是說我沒有教學經驗這一點,我是想講明,因為我四川音樂學院畢業的,你知道嗎?然后我在上大學的時候,我就已經開始教學生了,這樣的,而且他那個培訓你知道他的地點是在哪里嗎?他在重慶,重慶離四川很近的,他們的那個就是說講的,就是教學的模式其實還差不多,還有就是說,他的那個培訓加盟費九萬塊錢,我不知道他以前有沒有加盟過,或者賣給別人,或者說他有什么證據什么的,但是我剛剛之前就是打電話說,問那個路橋有沒有這個的加盟,他那邊總部是說,我先幫你看一下,后來打電話回過來說,沒有的,是這樣子的。
琴行老板要求小陳承擔一半培訓費,大民隨行律師李俊偉則認為,這三萬塊錢并非屬于琴行對小陳的培訓費用。
李俊偉:在周菲培訓的時候,一個九萬塊錢的加盟費還有三萬塊錢的管理費,我覺得這個方面的話,應該是你這個周菲培訓方面的一個合作的,并不是因為她個人來的,然后你就要支付他三萬塊錢的管理費,你們學校的話,我估計,應該是有一個合作的,不管是你招了她或者是招了其他人,你都要支付這三萬塊錢,而且這九萬塊錢加盟費的話也不會因為她一個人要支付這么多。
不過,琴行老板陳先生依舊堅稱,自己琴行加盟了周菲新理念鋼琴教育。
琴行老板陳先生:那么我們是佳藝琴行,包括天臺還有一個佳藝琴行的,記者:你加盟應該有合同的吧?
琴行老板陳先生:有,我有合同,你聽我講。
記者:合同拿出來給我們瞧瞧。
琴行老板陳先生:對,我會給你看,我佳藝藝術學校加盟周菲,我呢天臺還有一家。
記者:她說臺州市沒有,不是說路橋區沒有,是說臺州市沒有。
琴行老板陳先生:臺州市沒有,好,那么我要再查證一下,為什么會沒有,我會把證據會給你。
陳先生說,即使撇開培訓的事情不談,小陳突然離職讓他們的工作陷入了被動。
琴行老板陳先生:我們是招老師,在七八月份,大家都剛剛學校畢業了,都去找工作,我能找得到,現在去招老師,人家都已經該進去就進去了,或者找好該找好了,我現在去找誰,我造成損失由誰來負責。
小陳:首先我先講,他接替的人是有了的,而且是在我,我是在他接替人來了之后,然后我也提出了,他那時候就是有一個全職老師了,然后我就跟他講,我說,我可以做兼職,但是我不想做全職了,這樣子。
琴行老板陳先生:我們一個學校,她說我有兩個鋼琴老師她就不想做,我學校里面兩個老師就夠了?她的意思說,我另外找了,她就不做了。
陳先生表示,鋼琴學習很多學生和家長往往認準一個老師,自己琴行就曾經發生過老師離職帶走學生的事。對此,小陳表示據她了解,那個老師轉走學生,是因為陳先生沒有支付人家工錢。
琴行老板陳先生:像我上一次,也有老師,我介紹她二三十個學生,她把我學生帶走,因為學生都是跟老師,老師到哪里,學生跟到哪里,都是我學校哪怕給他不要錢,不要學費,他也要跟老師走,我們是一個弱勢群體,我們都是吃在這個虧上,我們經常幫老師拼命地招學生招學生,拼命地去招,她也知道,甚至到小區里面做活動,做宣傳活動,像現在甚至,學樂器送樂器,只要你過來學,我就送你樂器,都這樣招過來的,介紹給老師,她就會把學生帶走。
小陳:他就是請別人,托人找來一個上海音樂學院的老師,真的是請過來教,然后那時候,因為上海音樂學院名聲也好聽,她的學生肯定有很多,對不對,但是為什么她不在這里教,要把她的學生帶到另外一個琴行去呢,你說分成一樣嗎?其實分成是一樣的,對不對,學生跟學生,為什么要這樣做,因為他沒有給那個老師工錢,也是因為沒有給工錢這件事情,所以她要把她的這里的學生移到那邊去了,但是我能肯定的是,我沒有轉走他一個學生,我沒有轉走。
對于小陳的工資,陳先生表示,這錢他是會給的,但還不到時間。
琴行老板陳先生:如果沒有給她,我都是在月底,第二個月底,現在月底了,十月份的我十一月底應該要給她,對不對,十一月底,剛剛開始十一月底,你怎么知道我不給你工資呢?現在才26號,上個禮拜就開始來鬧了,黑心老板欠債還錢,那么我的名譽誰來承擔,黑心老板,這隔壁全部的人去講,把我東西砸了,這個名譽誰來負擔。
小陳:今天我沒錢,你明天過來拿,然后,他一開始問我說,我打給你卡上吧,打到你卡上,問我卡號對不對,然后我想說,像這種一般就是打卡號的事情肯定更加遙遙無期,我就說,沒關系,我就要現錢,我到時候來拿就行了,然后他就說約好了,下個星期一,下個星期我就說,他后來電話先主動打過來說,那個老板沒來,你要不等到再下個星期吧。然后就這樣,因為這種事情,一個星期一個星期拖了你知道嗎?如果他一開始說好說,我們這個帳是要等到十一月月底結的,那我們肯定會等到十一月月底來結。
對于小陳一家說被琴行毆打,陳先生表示沒有這回事。氣憤的小陳父親當即試圖還原當時的場景。
小陳的父親:我錢多次要不到,到街道調解他說下個星期,我跟他底下的工作人員講,我說你喊老板過來見個面,老板來,我坐那邊,錢不給我不要緊,有話好好說,來了的時候我坐那個塑料凳上,他過來一把就把我推倒在地,因為我坐的是塑料凳,塑料凳不穩,我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腳踢拳頭打,打了以后他棍子拿出來了,我把他抱住叫我女兒趕緊報警。
最后,琴行老板陳先生提出四點要求,說只要小陳滿足了他提出的這四個要求,他就會支付剩下的工資。那么,陳先生會提出什么要求呢?
琴行老板陳先生:幫我隔壁鄰居都給我宣傳了,你給我總要一個檢討書,向人家說明我沒有欠債不還,一,隔壁鄰居你要至少要給我宣傳一下,沒有欠債,沒有黑心老板欠債不還,因為我沒有欠她債務,這是一要檢討書要寫;第二,打砸了的東西要賠,打砸了的東西都要賠,我照片都有的,打砸的東西是要賠;第三點,那么派出去周菲,你說兼職你現在反悔了也可以,你說不來了造成我老師,現在招不到老師,她說兩個,我兩個老師就夠了?怎么去教啊?一個老師最多教十個二十個,我兩個老師就四十個學生就夠了?我四十個學生我付水電費都不夠,我現在去哪里找,我找不到老師,你給我處理,這第三點;第四點,我派到周菲學習的,你說兼職什么都賴都可以,按照第七條來說,學習費其他開支你給我負責。
經過記者和律師的協調,小陳家人表示愿意就自己給琴行造成不好的影響道歉,但是培訓費一事不能接受。
琴行老板陳先生:我不贊同,我只要學習費,現在要算學習費,那么我為什么不能收這個錢呢?我為什么不能收這個錢,你把我這一套東西學了,出去你就能賺十幾萬二十萬,我為什么不能收這個錢。
對于這起拖欠工資引發的糾紛,大民隨行律師認為如果協調不下,小陳可以走司法途徑:
李俊偉:對于這件事情的話,那么雙方關于簽訂的合同中,關于有些地方還是存在比較大的爭議的,那么雙方經過調解之后也沒有達成一個最終的和解,那么接下來如果這個老師如果想維護自己的權益的話,也可以通過走仲裁或訴訟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節目播出前,記者了解到,小陳依舊沒有拿到屬于她的工資。從目前來看,雙方的爭議還是比較大的,因此,小陳如果不愿放棄,要繼續維權的話,只有走法律程序打官司了。 http://www.576tv.com/Program/212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