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30,西湖法院2136法庭。
一起普通的盜竊案開庭,案情卻讓人唏噓不已。
被告人是個在校女大學生。她姓徐,21歲,溫州人,在大學學聲樂和鋼琴。再過不久,同班同學都要畢業了,而她卻已經在看守所里度過了100天。
徐戴著手銬走上法庭,旁聽席上,一個看上去四十歲出頭,穿灰黃呢子大衣,呢褲子,扎著低低馬尾辮的女人失聲痛哭。她是徐的媽媽。
徐身高約1米6,微胖,齊耳短發,一張娃娃臉,穿紅色罩衫、灰色運動褲。
女法警把手銬打開,徐站得很直,她聲音清脆,標準的普通話。
檢察官指控:徐在給人做鋼琴家教期間,分3次偷了主人家的iPad、歐米茄男表、歐米茄女表、卡地亞戒指、鉆戒、GUCCI拎包、佳能相機……共計價值18萬余元。
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檢察官說。
徐低聲說:我對指控沒有意見,認罪。
去年10月,徐課余在學院路的一家琴行教小孩彈鋼琴。由于帶孩子很認真,一位小朋友的家長對她特別滿意,主動提出請她到家里教兩個女兒彈鋼琴。徐接受了這份兼職,一有空就去上鋼琴課。
徐在法庭交代,自己一共偷了3回。
6月23日晚,她如約去上課,但小朋友一家卻還在外吃飯。小朋友父母讓她再稍微等一等,他們很快就回。
小朋友家住的是高檔小區,安裝的門鎖是密碼鎖,徐曾看見過小朋友父母輸密碼。
鬼使神差,她試了試密碼,竟然試對了,門開了。
我被虛榮心蒙蔽了……走進他們家,看到沙發上有個iPad,臥室抽屜里還有好幾塊手表,我就拿了一塊……說著說著,徐哭了。
當晚,她就把手表以1萬多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家名品店。
次日,小朋友父母發現iPad丟失,但沒有報警,一切都風平浪靜。
徐的膽子也越來越大。
7月17日中午,她上門教琴,發現家里只有大女兒一人在。小朋友說,爸爸媽媽游泳去了。
趁大女兒彈鋼琴的時候,徐上了趟洗手間,她又溜進了臥室。在一只抽屜里,拿走一塊手表、4枚戒指、2根項鏈。
這次事情,小朋友父母沒有發覺。
8月25日晚,她確認小朋友家沒人后,再次按密碼鎖入室,把一塊手表、一瓶雅詩蘭黛修復霜、GUCCI香水、GUCCI卡包、GUCCI手提包、佳能相機等放進了自己的包包里。
3天后,保姆跟小朋友父母匯報:鋼琴上擺著的一部相機不見了。
小朋友父母調看小區監控,發現幾天前鋼琴老師來過自家樓層,但當時家里并沒有人。
再一仔細清查,發現最近家里好多貴重物品都不見了:手表、鉆戒、拎包……
女主人報警。
幾天后,徐被抓。
民警在徐的住處搜查到了相機、iPad等物品,但兩塊手表和一只鉆戒都被徐賣掉了。
她賣了5萬多元。民警問她,錢都到哪里去了。
答:花完了。
跟男朋友去了一趟三亞,花了3萬,買衣服和吃東西花了1萬9,現在銀行卡里還剩3千。
媽媽跟民警說,女兒去三亞旅游的事情她也是知道的。女兒說,是男朋友出的錢。她也曾在家里看到過一枚男式鉆戒,女兒說是男朋友的。
徐拒絕跟民警透露更多關于男友的信息。
昨天開庭時,旁聽席上除了徐的家人外,沒有看到其他年輕男子。
律師說,徐的媽媽身患甲狀腺癌、乳腺癌,目前還在化療。學校也向法庭出具證明,徐在校期間一貫表現良好。
檢察官向法庭建議,量刑在5—7年之間,并處罰金。
話音未落,徐放聲大哭,法官示意她可以為自己辯護。
縱然我現在有千言萬語,我想說的只有一句對不起。我不該犯下這么低級、可恥的錯誤……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真的很想回去上學,想繼續我的學業。在看守所的每一天,我都無比想念我的同學、老師。我想我的鋼琴,我想我的舞臺,我想站在舞臺上跟大家分享我的歌聲,我想跟同學們一起戴上學士帽走向社會……
法官大人,你可不可以救我一次,可不可以拉我一把?可不可以?徐哭得撕心裂肺,旁聽席上的媽媽眼淚一串串往下掉,法官緊鎖眉頭,檢察官無奈搖頭。
徐稍稍平復了下情緒,但仍舊字字懇切:謝謝法官、檢察官,謝謝你們聽我說完這些話。不管我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我都謝謝你們,是你們挽救了迷途的我,謝謝……爸爸媽媽,我愛你們。
律師請求法庭對徐適用緩刑:她認罪態度誠懇、又是初犯偶犯……
檢察官嘆一口氣,看著徐,語重心長:我知道,你學的是聲樂和鋼琴,如果服刑,專業可能就廢掉了。你的認罪悔罪態度我們是看得到的,確實是很好,所以我們建議法庭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但是法院量刑第一就是要看犯罪事實,你多次入室盜竊,金額巨大,宣告緩刑,確實是難度很大的一件事……作為一個成年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你被判實刑,我希望你在服刑期間也不要放棄學習,你還年輕,服刑完畢后,也能很好地走入社會。
法官問徐最后還有什么話要說,她淚眼汪汪望著法官:真的真的懇請法官,再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我真的想再站起來!
法官當庭宣判,徐犯盜竊罪,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情節不符合緩刑條件,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5千元。
法槌落下,徐放聲大哭。媽媽也一下癱坐在椅子上。
徐被帶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