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出資意向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特別風險提示
1、本次簽訂的僅為意向書,屬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則的框架性、意向性約定。
2、意向書作為公司開展初步工作的依據,正式協議尚需經公司項目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經各方進一步協商,并視合作涉及的金額情況,按照公司決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簽署。
3、意向書的付諸實施及其后續合同的履行均存在不確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履約能力、市場、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二、意向書概況
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江鋼琴或公司)與廣州珠江啤酒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工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李長才、何宗儒、林志勇經充分協商,決定以自有資金出資設立廣州珠江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于2012年12月28日在公司簽訂了《廣州珠江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出資意向書》(以下簡稱出資意向書),決定以自有資金出資設立廣州珠江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為準以下簡稱小額貸款公司)。
本出資意向書屬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約定,在出資意向書簽訂后,公司尚需對項目進行詳細的可行性論證,同時根據項目涉及金額規模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出資意向書的主要內容
1、基本情況:
小額貸款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金融方針政策,堅持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在規定范圍內為廣州市小微型企業發展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小微型企業的發展。
2、出資方式及出資方介紹
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金為人民幣2億元(人民幣,下同),由各出資人方按規定時限,全部以貨幣形式一次性繳足,珠江鋼琴擬以自有資金出資6,000萬元,占總注冊資本的30%,為主發起人。其他出資方情況如下:
(1)廣州珠江啤酒集團有限公司(出資4,000萬元,持股比例20%)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8,342萬元
法定代表人:方貴權
經營范圍: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主營:酒精飲料);生物技術咨詢、轉讓、推廣服務;自有場地租賃;機械設備租賃;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對外投資;項目投資管理咨詢。
財務狀況:2011年實現營業收入366,334.99萬元,利潤總7,376.48萬元,資產總額571,392.47萬元,負債226,415.37萬元。
(2)廣州工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擬出資2,000萬元,持股比例10%)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35,764.6萬元
法定代表人:張繼生
經營范圍:固定資產投資。高新技術和高新產品的開發、生產。發展電力。發展第三產業。投資咨詢及信息服務。房地產中介服務。國內商業及物資供銷業。經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經營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自有場地租賃。
財務狀況:2011年實現營業收入68,455.12萬元,利潤總額1461.01萬元,資產總額85993.46萬元,負債51990.67萬元。
(3)李長才(出資4,000萬元,持股比例20%)
年齡:36歲
學歷:本科
職務:現任廣州財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長才
廣州財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物業管理;房屋出租;文藝晚會策劃、大型慶典活動策劃;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商品信息咨詢服務
(4)何宗儒(出資2,000萬元,持股比例10%)
年齡:42歲
學歷:本科
職務:現任廣州天適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廣州天適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種植、培育、銷售:苗木、花卉、蔬菜;園林綠化工程;微生物肥料、有機肥料的技術研發;婚慶禮儀服務;公關;會議及展覽服務;文化藝術咨詢服務;美術作品、工藝品的設計、制作;清潔服務;舞蹈道具與服裝租賃;教育信息咨詢;物業管理;批發和零售貿易;游覽景區管理。
(5)林志勇(出資2,000萬元,持股比例10%)
年齡:27歲
學歷:本科
職務:現任廣東信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廣東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廣州信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3、本出資意向書僅為各方合作之意向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具體合作事宜須由各方有權機構審批同意后,各方通過簽署正式合作協議予以確定。
四、意向書對公司的影響
1、小額貸款公司的安全運營,將帶來可觀收益,可以增加公司收入來源;
2、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不僅可以配合公司的生產和銷售,多種經營形成合力,有力的促進主營業務的發展,同時還能夠對公司的上下游企業或個人提供扶持;
3、小額貸款公司成長性強,市場前景很廣闊,可以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提供靈活、快捷、便利的小額貸款等金融服務,這是作為商業銀行存在不足的必要補充。
五、其他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前尚需取得政府行政許可。
上述合作事項仍處于意向階段,公司尚未完成項目的可行性分析論證,因而還無法具體判斷該項目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程度。
該項目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披露該項目的進展或變化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