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揚鋼琴廣州詐騙1300余萬
150余人上當受騙,其董事長昨過堂
天津鋼琴公司廣州來招商,投資回報率高達23%?天津名揚鋼琴公司打著投資擴產的旗號,在廣州市烈士陵園、越秀公園等多處大肆宣傳,騙倒了150余人為其投資1300余萬。昨日上午,該公司董事長李某被控集資詐騙罪一案,在廣州市中院公開受審。
謊稱投資擴產回報達23%
經查,李某2006年7月在天津成立天津市名揚鋼琴有限公司,2008年、2009年其先后在廣州注冊成立廣州分公司、廣州越秀分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據指控,在分公司成立后,李某伙同其子李小明及其聘請的馬某、唐某等人,在廣州分公司、廣州越秀分公司、廣州烈士陵園、越秀公園等地做虛假宣傳,謊稱該公司需要擴大生產,投資該公司有年利率23%的高額回報,利息將按月支付等。
2008年9月至2010年5月,李某等人以上述手段先后誘騙劉某等150人向該公司投資共計人民幣1310萬余元。李某等人在收取上述款項后,并未將該款項用于鋼琴生產而是主要用于業務員提成等其他用途。同年6月,廣州兩家分公司人去樓空,電話也未能接通,被害人只收到了154萬余元的回報,共計損失人民幣1158萬余元。
就此,公訴人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兩架鋼琴騙倒投資客
對此,李某當庭辯稱,其并未用詐騙的手段進行集資,其構成的只是非法集資罪而已。其稱自己只來過廣州幾次,廣州這邊的情況不清楚也未直接負責,而帶領投資人參觀的所謂2000萬元注冊資本的鋼琴公司,現場也就是兩架鋼琴和幾名工人而已,自己并未假借其他手段制造假象來蒙騙投資人。其稱自己只是告訴投資人該公司將準備上項目,以此來說服他們投資。
公訴人指控其集資只是拆東墻補西墻,李某對此予以否認,他稱有100余萬元集資款用于天津公司生產鋼琴,但是公司財務處也未能做出到賬證明。其同時認為,自己這是種民間借貸的方式,其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只要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可,因此23%的利率尚算合理。
目前,本案還在進一步的審理當中。
(黃瓊 徐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