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晚報報道 琴行突然關門,學員家長、債主、員工齊聚討說法。昨天上午,二十多人來到嘉禾路中關委大廈的世紀華音琴行(以下簡稱世紀華音)門口,他們的臉上寫滿了憤怒。有的是債主,自稱被琴行拖欠了二三十萬元;有的是員工,被琴行拖欠了工資;有的是學員家長,交了一年的學費卻打了水漂。世紀華音的老板不知所蹤,有學員家長已報警。
學員家長
交了18000多元學費
才上了十幾節課
人群中有一位王女士十分生氣,她說:“這不是詐騙嗎?收了我們一年的學費就跑路了,一萬八千多元啊!我們才上了十幾節課。”
還有一位學員家長李先生說,昨天他帶孩子去琴行練琴,本來還打算續費的,結果發現琴行已人去樓空。“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如果早一點交錢,就打水漂了。”
金先生家住中關委大廈,他就近給孩子報了鋼琴培訓課,學費交了一千多元,才上了一次課,前幾天就發現琴行關門了。“我之前聽琴行的老師說,她們被拖欠工資,我當時就擔心琴行運作有問題,結果老板說沒有的事,叫我放心交學費,真不應該聽他的話。”金先生氣憤地說。
市民楊先生說,他被琴行借走了兩把二胡,這兩把二胡還是他親手制作的。
有學員家長報了警,民警趕到現場,對家長預交的學費進行統計。經現場對部分家長預交學費的初步統計,金額已超過5萬元。還有一些家長沒有到現場,加上琴行拖欠的員工工資和外債,總額不小。
債主
組建微信群“抱團”維權,自稱債主者已超50人
昨天下午,在世紀華音的債主們自發組建的微信群里,不時有新的債主加入,截至昨天,加入微信群自稱是債主的已超過50人。“世紀華音欠我三十萬”,“世紀華音欠我十萬”……欠款金額在不斷攀升。
據債主們稱,世紀華音的老板是楊某,楊某此前四處借錢。“她當初找我們借錢的時候說她家人急需幫助,讓我們同情她。”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債主說,因為他自己也是老師,很快就起了同情心,把錢借給了楊某
“她就是很會燒高香,讓我們把錢借給她。”另一名債主說,有一次一個朋友帶他到楊某那邊泡茶,后來楊某就向他提出要借錢,他不敢輕易答應,結果楊某設法問到了他的電話,三番五次地給他打電話,說是琴行進貨需要資金。最后,他只好借出20萬元。
從微信群里的發言來看,楊某向每個債主借錢的理由都不一樣。阿新(化名)說,他借了26萬元給楊某。“有的是兩分的利息,有的則是無償借給她的。她當時找我借錢的時候,說正在拓展業務,做鋼琴品牌的代理,需要資金。”
員工
春節前就被拖欠工資,有人搬設備變賣,老板也未制止
昨天,記者在現場看到,世紀華音嘉禾店大門緊閉。有員工說,店內值錢的東西已被老板賣掉或轉移走了。記者嘗試聯系世紀華音老板楊某,其手機提示轉為短信通知。
據知情人士阿新透露,聽說世紀華音的老板楊某拿錢投資礦產失敗。不過,該說法尚無法證實。
一位世紀華音的員工告訴記者,春節前他們就被拖欠了工資,當時有員工當著老板楊某的面拿了一些設備去變賣,楊某沒有制止。“當時看到這一幕就覺得很奇怪,感覺琴行要倒了。”一名老師說。
采訪中,有家長說,部分老師將這些情況告訴了他們,因此避免了損失。
律師說法
是否構成詐騙
要符合兩條件
福建廈宇律師事務所的林時坤律師解釋稱,構成詐騙罪需要主觀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客觀上要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的財物數額較大。世紀華音老板必須符合這兩個條件,才構成詐騙。
同時也要注意區分,民事案件中還不起債務跟詐騙不能等同。比如一開始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是做生意無法周轉,像收取家長的預付學費,一開始可能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就不能說是詐騙罪。
學員家長
交了18000多元學費
才上了十幾節課
人群中有一位王女士十分生氣,她說:“這不是詐騙嗎?收了我們一年的學費就跑路了,一萬八千多元啊!我們才上了十幾節課。”
還有一位學員家長李先生說,昨天他帶孩子去琴行練琴,本來還打算續費的,結果發現琴行已人去樓空。“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如果早一點交錢,就打水漂了。”
金先生家住中關委大廈,他就近給孩子報了鋼琴培訓課,學費交了一千多元,才上了一次課,前幾天就發現琴行關門了。“我之前聽琴行的老師說,她們被拖欠工資,我當時就擔心琴行運作有問題,結果老板說沒有的事,叫我放心交學費,真不應該聽他的話。”金先生氣憤地說。
市民楊先生說,他被琴行借走了兩把二胡,這兩把二胡還是他親手制作的。
有學員家長報了警,民警趕到現場,對家長預交的學費進行統計。經現場對部分家長預交學費的初步統計,金額已超過5萬元。還有一些家長沒有到現場,加上琴行拖欠的員工工資和外債,總額不小。
債主
組建微信群“抱團”維權,自稱債主者已超50人
昨天下午,在世紀華音的債主們自發組建的微信群里,不時有新的債主加入,截至昨天,加入微信群自稱是債主的已超過50人。“世紀華音欠我三十萬”,“世紀華音欠我十萬”……欠款金額在不斷攀升。
據債主們稱,世紀華音的老板是楊某,楊某此前四處借錢。“她當初找我們借錢的時候說她家人急需幫助,讓我們同情她。”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債主說,因為他自己也是老師,很快就起了同情心,把錢借給了楊某
“她就是很會燒高香,讓我們把錢借給她。”另一名債主說,有一次一個朋友帶他到楊某那邊泡茶,后來楊某就向他提出要借錢,他不敢輕易答應,結果楊某設法問到了他的電話,三番五次地給他打電話,說是琴行進貨需要資金。最后,他只好借出20萬元。
從微信群里的發言來看,楊某向每個債主借錢的理由都不一樣。阿新(化名)說,他借了26萬元給楊某。“有的是兩分的利息,有的則是無償借給她的。她當時找我借錢的時候,說正在拓展業務,做鋼琴品牌的代理,需要資金。”
員工
春節前就被拖欠工資,有人搬設備變賣,老板也未制止
昨天,記者在現場看到,世紀華音嘉禾店大門緊閉。有員工說,店內值錢的東西已被老板賣掉或轉移走了。記者嘗試聯系世紀華音老板楊某,其手機提示轉為短信通知。
據知情人士阿新透露,聽說世紀華音的老板楊某拿錢投資礦產失敗。不過,該說法尚無法證實。
一位世紀華音的員工告訴記者,春節前他們就被拖欠了工資,當時有員工當著老板楊某的面拿了一些設備去變賣,楊某沒有制止。“當時看到這一幕就覺得很奇怪,感覺琴行要倒了。”一名老師說。
采訪中,有家長說,部分老師將這些情況告訴了他們,因此避免了損失。
律師說法
是否構成詐騙
要符合兩條件
福建廈宇律師事務所的林時坤律師解釋稱,構成詐騙罪需要主觀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客觀上要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的財物數額較大。世紀華音老板必須符合這兩個條件,才構成詐騙。
同時也要注意區分,民事案件中還不起債務跟詐騙不能等同。比如一開始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是做生意無法周轉,像收取家長的預付學費,一開始可能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就不能說是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