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中外樂器在演奏之前,總要進行一次音準的檢查和調整(調律),而且通常是由演奏者自己完成的,唯獨號稱樂器之王的鋼琴,因其結構復雜,調律技術要求高,所以,鋼琴調律工作,就只能由專職的調律師來承擔。
鋼琴所采用的是從理論上計算出來的十二平均律,即各個半音之間的距離均為100音分,以便于轉調。鋼琴統一使用國際標準音,即鋼琴鍵盤上小字一組的a1=440赫茲。
調準音律的鋼琴,全部琴鍵應與標準音按一定音程關系達到規定的音高。在十二平均律的關系中,同度、八度音程非常純正,四度、五度音程也很協和,但需要有微小的頻率差(如純五度是700音分,其他律則是702音分),以便于轉調,這正是其他律制所不能做到的。
相反,音不準的鋼琴一經彈奏,便會出現同度及八度的同音弦(鋼琴上每個音多由二至三根同音弦合成)聲音不集中、不純,顯得散亂;八度音之間相差大;各音間的音程關系也不甚準確;協和感差,使聽覺上如同混濁不清的水一樣。這樣,演奏樂曲時,不僅音樂的美感遜色了,甚至造成對聽覺的擾亂,如給兒童練習,更會造成錯誤的音準概念,是十分有害的。
為了正確檢驗鋼琴的音準,最好用標準音叉(a1=440赫茲)或校音器來鑒別,如發現音高或音準與音叉、校音器有誤差,就應該早些請專業鋼琴調律師作調整。
關于鋼琴的音準如何基本上能保持:首先,平時要盡量少移動,以減輕松弦跑音程度,每次大搬動后,都要即時給予調整。再者是,鋼琴千萬不能放在太陽直射和靠近取暖器的地方。因為,鋼琴里的木質弦軸板及音板對溫度、濕度變化極為敏感。氣候變更大時,會使琴弦的張力、音高出現失常,由此,有條件的,最好每年為鋼琴調律及調整至少二次以上,凡是音樂會用的鋼琴,則都應于每次演奏前進行十分認真細致的調律,以保證演奏效果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