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認為學習鋼琴不僅需要長期的、艱苦的訓練,更需要非常復雜的、正確的技術支持,這種觀點不僅家長、學生這樣認為,許多老師也是這樣認為的。于是鋼琴界就逐漸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演奏派別、各種各樣的彈奏方法、各種各樣的教學方法。各種教法、派別之間長期的爭論不休,也造成了學生在學習中的無所適從,跟這個老師學是一種方法,換一個老師又是一種方法,經常是換一個老師就要從頭再學,即使不需要從頭學,也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來適應新老師的教法。而且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接受老師各種各樣的技術要求,經常是這么做也不對,那么做也不對;今天出現這個毛病,明天出現那個毛病,這種現象幾乎無止境的貫穿了整個學琴的過程。老師也經常被學生出現的各種問題所困惑,想盡各種辦法來解決,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一般還有些辦法解決問題,而一些年輕教師,往往收效不佳。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種問題?難道學琴真的是那么難嗎? 目前鋼琴技術教學的問題主要體現在教學法本身的矛盾性和較難實施性上。在彈琴力度和手的放松上、在手型和手臂的協調性上、在各種感情標記演奏法和音樂情感上、在力度和音色上都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因為音樂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是通過音量的變化體現的,而音量的變化就涉及到在彈琴動作的力量大小,這就是通常提到的"力度"。力度的變化可以造成聲音音量大與小和音色"實"與"虛"的變化。而彈琴用力必然會造成肌肉的緊張,于是就提到了"放松"的問題。關于這些問題我有幾個疑問: 1. 關于力度和放松的問題。教學中教師大多認為在連奏時,彈奏用力后要快速的使肌肉放松下來,只依靠手的重量壓住琴鍵。而在斷奏時,手的動作只靠重量下落而不加力量。表面看這種彈奏方法很合理,可實際上,我們在演奏較大型的作品時需要彈奏成千上萬的音符,也就是說,手指要進行成千上萬次的動作。無論我們放松的有多快,肌肉也要經歷成千上萬次的從緊張到放松的收縮動作,如果彈奏的速度較慢,放松的時間比緊張的時間長,手指和手臂是可以應付過來的,但是稍難一些的作品,速度都可以達到每秒鐘至少6個音以上,也就是說肌肉每秒至少有6個以上的收縮動作。手在這種情況下是很難保持長久的放松,于是手就出現緊張的現象。因為肌肉的緊張會使手的反應速度和敏感程度下降,手的緊張必然會直接影響彈奏的速度和音樂的色彩,同時由于手的反應能力減弱,會造成音樂表現不能得心應手。如果解決這種問題,不僅要尋求合理的使用力量,而且還要進行大量的放松練習,這樣的學習不僅進步很緩慢,而且在整個學琴的過程中,會經常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使學琴變得很艱難。力度必須依靠肌肉的緊張來實現,我們在教學中強調彈奏力度和放松的本身就是很矛盾的。而且,這種松緊的調整只是理論上可行,由于人的注意力和心理問題,恰到好處的松緊狀態時較難達到的。
2. 關于手型的問題。學琴的第一步就是要把手放在琴上,這就涉及到手要以什么形狀放在琴上,所以幾乎所有的老師在教學的第一步都會提到手型的問題。大多要求手型為:手指勾回來使指尖直對琴鍵,手指第一支關節在彈奏時要"立住",手心是空的象握一個"雞蛋"一樣,手腕要放平,手掌在彈奏中要起支撐的作用,形成一個由一指和五指支撐起來的"架子"等等。此外,關于手型的問題,學琴者可以參照磨練琴房網站的視頻,并且可以跟隨磨練琴房網站中相應曲目的音視頻慢速練習,達到很好的練琴效率。
有些人或許會問:要形成這樣的手型,肌肉總需要一定的緊張度的吧?太放松手就沒有形狀,太緊張就會影響彈琴,所以要"不松不緊"恰到好處。怎么才能夠做到恰到好處呢?在實際當中我所見到的學生幾乎就沒有做到恰到好處的,而且大多數是手型僵硬,彈出的聲音非常難聽。還有手指第一關節"立住"的問題,一般認為手指站不住會使力量不能傳遞至指尖,造成聲音不夠結實。所以當學生出現手指關節立不住時,老師就一再的要求學生必須讓手指關節立住。問題是學生的手指第一關節為什么立不住?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當手在放松狀態時,手指的第一關節是自然立住的。造成手指立不住的原因有兩點:一個可能是手臂的重量壓迫造成的,另一個可能是由于手指用力彈琴造成的,那么如果讓學生強行把手指立住,就必須另外在手指第一關節加力,是不是會造成在手上更用力?使手更緊張?一方面強調手指立住,一方面又不停的強調手要放松。于是一些學生出現了放松了站不住,站住了不放松的現象。
3. 關于手臂協調性的問題。在學生學習到一定程度時,就涉及到手臂的協調動作。手臂的協調動作的主要原則是根據樂句的進行手臂也進行重心的移動,根據樂句的內容和音樂的要求,手臂和手腕要相應的做出的各種協調動作,如"落滾"等等。比如樂句是"弱收"的,就要求在彈奏中以手臂帶動手腕,向上提起,來形成"弱收"的效果。這些動作多種多樣,而且動作比較復雜,是很難用語言來準確形容的,所以在實際教學中都需要老師一個個的、手把手的去傳授。問題就是,一方面這種動作很復雜,學生掌握起來比較困難,經常是練了許久老師也不滿意,而且由于沒有明確的標準,老師之間對動作的要求也不一樣。另一方面由于學生們素質、性格等等的差別,造成學生多種多樣的彈法。實際上,老師對動作是否合格是以聲音為標準的,可是學生對聲音標準并不明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能夠使學生不僅聲音概念明確又能夠把動作做準確呢?如果不去做這些動作,能不能通過更簡單的辦法來彈奏出相同的效果呢?而且復雜的動作,學生做起來容易不協調,在動作都別扭的情況下,音樂又如何表現?
4. 關于感情標記演奏法和真實音樂情感表現的問題。在樂譜上都標有許多感情記號,包括:強、弱、跳音、重音、前后倚音等等。在教學當中,這些標記會有明確的彈奏方法。如跳音要分:手指跳音、手腕跳音、手臂跳音。還有半斷奏、跳音、頓音演奏時值的不同等等,很是復雜。問題是作曲家為什么要在樂譜上做這些感情記號?例如漸強記號,如果作曲家是通過這個標記來表達某種情感或內容,我們直接彈奏漸強記號是否表達的準確?我們總是要求學生彈奏時要注意音樂感受,如果學生在心里已經有了較真實的音樂感受,通過這么復雜的動作還能不能表現出來?如果感情記號是為了表達作曲家的某種情感,通過像把跳音簡單的分為三種彈法這種方式,能否就等于還原了真實的情感?由于強弱涉及到觸鍵力度的大小變化,在漸強的過程中,力度必然發生變化,而觸鍵力度的大小直接影響彈奏的音色。也就是說,在對漸強、漸弱等感情記號的彈奏中,由于觸鍵力度的變化,音色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力量越大,聲音越緊。遮掩,就造成演奏整體上音色的不統一,這個問題解決起來比較困難。
5. 教師教學生的方法和其本人彈琴的方法存在較大的差別。教學是循序漸進的一個過程,所以學生在最開始學習時的演奏方法和最后形成的、完整的演奏方法是有一定的區別的。但如何能夠保證學生最后能夠形成老師所希望的那種演奏方法?學生需要花多長時間才能夠形成?